红网永州站6月1日讯(通讯员 王湘俊)因妹妹离婚,当事双方对退还彩礼一事产生争执,打伤了前妹夫。近日,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宁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现年26岁的张某是宁远县鲤溪镇居民。2015年初,张某的妹妹与邻村的姜某喜结连理,不料婚后不久双方便产生矛盾,致婚姻关系破裂,闪电离婚。离婚后姜某要求张家退还彩礼及赔偿损失共计50000元,张家却只愿退还26000元。2015年3月5日,姜某在张某家开的商店门前与张某的父亲发生争执,并动手相互扭打,张某便前来帮忙,后姜某被张某用刀砍伤了背部。经鉴定,被害人姜某腰背部刀伤属轻伤二级。
2015年4月7日,张某被宁远县公安局抓获。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相当盛行,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对退还彩礼事宜有争执,应走法律程序,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切勿动拳头,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