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人大常委会审议棚改专项贷款及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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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09:22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红网邵阳站讯(记者 朱飞凡 通讯员 黄士成)5月29日,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丽莎主持召开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邵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棚改专项贷款及配套资本金棚改专项基本还本付息资金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和人事事项等。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干部黄生秋、肖洪泰,副主任谢爱明、辛建平、胡民主、蒋耀华、刘德胜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典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尹南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华峰列席会议。

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典维宣读了《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邵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棚改专项贷款及配套资本金棚改专项基本还本付息资金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议案。

为加强贷款管理,保障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省财政厅和住建厅联合下发了《湖南省棚户区改造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综[2015]8号)》。湖南省获取800亿元贷款额度,其中长沙市320亿元,其他13个地、州、市480亿元(分配至各地市为430亿元,机动额度50亿元)。邵阳市为我省人口大市,棚户区改造任务繁重,上报城市棚改项目数量和面积位列全省第一,专门出台下发了邵阳市棚户区改造五年计划。本轮棚户区改造是在中央高度重视下的一次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抢抓这次历史机遇,既能造福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又能带动社会经济发展,助力城市升级。

赵丽莎指出,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大的民生工程,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我市应该抓住机遇,将相应的棚改资金争取到位。在资金管理上要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按照《湖南省棚户区改造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资金争取成功后,应成立专门的机构,专门对该项资金管理、审定,保证资金有效使用。严格审定棚改项目,市政府要对棚改项目从严把关,决不能用于商业性的开发建设项目等。要严格按项目要求,科学运作,严格监管,按照地方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政策,确定贷款资金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截留、挪用,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送于纪检部门,严肃处理。每年的资金使用情况要让人大监督、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让资金用到实处。

会议听取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将邵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开发银行棚改专项贷款及配套资金本棚改专项基本还本付息资金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审议报告。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东·华尔丹等同志的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