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讯5月29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岳阳市未成年人犯罪审判、人权保障与犯罪预防白皮书》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呼吁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此次新闻发布会,首次邀请市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老师及学生全程参与。
【现状】必须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四年来,岳阳两级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犯583人,占同期犯罪总数近5%。主要涉及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和毒品犯罪、强奸罪等罪名。
根据统计,四年来,我市未成年人犯总数比例和未成年人犯数量,均呈逐年下降趋势。2014年比2012年罪犯总人数增加了802人,增幅近24%。同期,未成年人犯数量减少48人,降幅达22%。
未成年人犯中,无业人员和学生占大多数,还有少量的务工人员以及其他职业者。据统计分析,未成年人犯普遍文化程度较低,未成年人犯的学历反映了其受教育情况。我市未成年人犯中,拥有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的占大多数,拥有高中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较少。大多数未成年人犯只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还有一部分未成年人犯没有完整接受义务教育就进入社会。这部分人过早进入社会后,因为缺乏谋生技能,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此外,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外来人员、社会管理与未成年人犯罪之间也有一定联系。
【原因】多种因素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偶然的,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主要负责人戴斌说。
戴斌分析,首先,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尚未成熟,他们对社会的认知能力、是非判断能力以及自我掌控能力比较低,往往有不同程度的逆反心理、求胜心理、好奇心理和自我中心心理。未成年人文化程度低,法治观念淡薄,在接触有淫秽、凶杀、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影视、书刊后,容易受到腐蚀和毒害,当个人需求与客观条件产生矛盾时,很容易走向歧途。
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方某(初中文化)故意杀人一案,方某因在溜冰场玩耍时,与被害人格某、旦某(均系在校学生)发生争执后,方某意气用事,持刀捅刺两被害人,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
其次,未成年人社会化进程中,最为关键的阶段均在家庭中完成,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结构不完整、关系不和谐、教养方法不当、父母有不良行为等四类家庭,由于对未成年人监管不力,发生犯罪的几率大。特别是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因为子女长期得不到父母关爱、教育和管束,更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渊。
此外,学校教育办学理念偏差,重考分轻德育,重教书轻育人,以及社会不良因素,都是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并导致其违法犯罪的因素。
【对策】未成年人犯罪不能一判了之
岳阳两级法院通过改革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方式,把庭审变成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课堂,把法庭变成法制教育的教室,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庭审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增强了他们对生活的信心,便于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绝不能一判了之,结案了事。”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汤洪清说,为了取得更好的特殊预防效果,岳阳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帮教新路径,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更快、更好地回归、融入社会。2012年以来,岳阳两级法院开展了未成年人犯前科封存工作,累计受理申请26例,封存了26例。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犯中,已有2人考上大学,5人返回学校就读,15人顺利就业。在法官们的辛勤付出和艰苦努力下,一批失足未成年人悔过自新、走向新生,使他们的家庭重燃希望、重归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