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征地拆迁补偿细则出台
常德日报
 
05-29 16:54

常德日报5月29日讯 近日,《安乡县实施〈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若干规定》出台,执行标准更刚性,征地拆迁补偿更公开公平。

此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县政府领导组织全县征地拆迁工作,县国土资源局为征地拆迁工作法律主体;乡(镇)政府为本辖区内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在设立3万元/户交房腾地奖的同时,提高补偿标准:青苗补偿由1530元/亩调整为1500-6800元/亩,地上附属设施补偿由据实补偿调整为1000-4000元/亩;房屋拆迁补偿价格上调,钢混和砖混类房屋上调200元/平方米,砖木类和木结构类房屋上调150元/平方米。(通讯员符浩夏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