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娄底站5月28日讯 5月28日,记者从娄底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娄星分局对一起暴力抗拒交通执法、妨碍公务的娄星区小碧乡村民付某依法裁决行政拘留10日。
图为摩托车驾驶员付某逆向行驶被交警阻拦
据了解,26日上午11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六中队民警王云等在娄星区洞新东门红绿灯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摩托车由南往北方向逆向行驶。王云打手势示意其调转方向,驾驶员付某不仅不予理睬,反而加速向民警冲来。民警将摩托车强行拦下后,付某言辞激烈,行为冲动,先后将两名民警的手机打落在地,并用手扼住民警王云的脖子,造成王云后退的过程中左小腿肌腱受伤。这一暴力抗法的过程被十字路口的监控全程记录下来。
图为监控拍下付某的拳头挥向交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付某的行为属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故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