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禁摩规电” 电动车该何去何从?
怀化日报
 
05-28 11:19

5 月 24 日下午,城区人民路一超市门口,许多电动车、摩托车停在了马路边上的行车道上,既有碍市容,又不便通行。 (本报记者 潘雨 摄)

5月24日下午,城区人民路一超市门口,许多电动车、摩托车停在了马路边上的行车道上, 既有碍市容,又不便通行。(记者 潘雨 摄)

怀化日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6月1日起禁售不符“国标”的电动车,已购车则可行驶至 2016年12月31 日;2017年1月1日起悬挂号牌上路。

已经购买符合国家标准(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千克、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具有两个车轮)电动自行车的鹤城区籍车主,可以从6月份起,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前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城区各车管服务站登记备案,免费领取怀化市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

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2015年 6月1日以前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允许上路行驶至 2016年12月31日;2015年6月1日后继续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将对销售商依法处罚;销售商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的,由销售商承担相应责 任;2017年1月1日后,未悬挂怀化市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电动车,一律禁止在城区道路上行驶。

记者了解到,现有的规定即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999年颁布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其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对于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禁摩规电” ,电动车该何去何从?

近年来,电动车已经被广大市民认可,逐渐取代了昔日的自行车来作为代步工具,闻知每天陪伴自己上下班、生活购物的交通工具即将面临淘汰命运时,市民纷纷表示无法接受,难以相信。

今年6月1日起不符“国标”的电动车将禁售,已购车则可行驶至 2016年12月31日。这一规定的出台,预示着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电动车都将逐渐走向“灭亡” 。

记者在市区多个路段实地 观察发现 ,电动自行车的不文明违规驾驶行为十分常见。在市区舞水路、人民路等主要路段,十分钟左右就有9辆电动自行车有逆行行为,5辆电动车有闯红灯的行为。

在市区人民路部分路段记者看到,马路上的车流量比较多,不仅在机动车道上,人行道上也有电动车穿行。不少电动自行车在马路上见缝插针,穿梭于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之间,扰乱了交通秩序,也使得机动车道的通行条件变差,不时会见到为了躲避电动自行车而刹车的机动车,甚至造成了短时间的堵车。

随着下班高峰期的到来,车辆也越来越多,遇到红灯时,路面就像是一个大型停车场。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士刚到路口前,绿灯正好转为红灯,本该停下来的她却趁对流车辆还未全部行完冲过马路,开到路中间就被左转的车辆截住,陷入车流之中,私家车、公交车呼啸驶过,险象环生。

记者发现,总有不少电动车随着汽车驶入快车道,一些电动车、摩托车紧跟着汽车行驶,还有一些电动车被夹在车流中间转不出来。他们有的与汽车“比速度” ,加足马力开在汽车的前面,有的与机动车“比技巧” ,左穿右插不断超车。

经销商:现有车辆难达标

5月25日,记者走访了舞水路上几家电动车销售门店,看到这里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店铺非常多,前来购买电动车的市民也是络绎不绝,不时便可见有推着刚买的电动车离开的市民。记者走进了一家电动车销售门店,询问老板是否了解即将实施的新规,老板表示听身边的人说起过,并表示电动车要达到40公斤的限重太难了。 “现在一些大容量的电池都有30多公斤, 怎么可能整车‘不超过40公斤’呢?”

这位老板认为,产品应该要为消费者需求考虑,不应该对车速参数设置过低,“我觉得车速在30码左右比较合适!”关于车重的参数,老板认为“电池”是一道难关,目前市场上95% 以上均是铅酸电池,质量比较大,这给车重达标设置了难度。“如果按照现行的标准,目前市区马路上 90% 以上的电动车都属于超标车。”

在另一品牌电动车车行,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 “目前市场上电动车的时速最高的差不多 50 公里,时速 20 公里以下的,就不用买电动车,直接买自行车就好,自行车时速一般都在 15 公里。 ”

“我们店里电动车时速差不多都在40公里。没有时速20公里以下的,时速慢的也在30公里。 ”

记者走访了几家电动车的销售门店,发现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车最高时速都约在30—45公里之间,90%都在“淘汰”范围以内。

市民:平静面对

据有关部门统计数字显示,截至去年,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1.2亿辆,成为除自行车之外的数量最大的民生交通工具。

随后,记者在街头采访了一些市民,对于淘汰“超标”车的规定,人们褒贬不一。

“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20公里,就要被作为‘超标’车淘汰?”家住河西的刘女士惊讶道,她已经骑电动车上班四年多了,现在她所骑的是第二辆电动车,从未想过这辆为她提供便利的代步工具将要面临淘汰。

“听说了新规,路上少了超标的电动车也会少很多交通事故吧。”得知有关部门将出台治理“超标”电动车的消息后 , 在某单位工作的小吴非常赞成。小吴刚买的新房距离单位8公里 , 每天上班在路上花费15分钟作用 , 比公交车都快 , 这得益于他有一辆——电动车。

他说: “我的电动车也属于‘超标’一类,但是咱们要按照规定来,虽然以后不能骑电动车了,但我会选择其他方式出行。”

家住世纪花园小区的刘先生,出行都靠家里的电动车,他告诉记者: “我在网上已经看到这一规定,淘汰超标电动车是好事,这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虽然现在电动车不需要上牌,电动车也只是属于非机动车,可是有的电动车主根本无视交通法规,随意走上机动车道,给路上的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刘先生说,逐步淘汰电动车是好事,这样交通秩序会变好很多。

市民王先生每天开车上下班, 对于电动车的不文明驾驶,他也非常无奈。“驾驶电动车的市民,在车流中见缝插针地乱跑,十分危险。还有很多电动车车主经常突然转弯,遇到这种情况真的会吓出一身汗。”

王先生说,见到电动车一定要把脚放到刹车上。

在探访中记者了解到,除了机动车驾驶员,一些行人也表示,市区电动车的速度非常快,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也会带来很大的损失。接受采访的市民普遍认为,眼下最要紧的是,驾驶电动车的车主应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依规行驶,从而保障自己与他人的安全。

记者手记

电动车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成为了“马路杀手”。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时段的路口,混乱情况更是变本加厉,这些电动车总是一副“争分夺秒”的劲头, 为了“快”,甚至不惜逆行。绿灯尚未亮起, 电动车就已经按捺不住像潮水般地冲入了路口。甚至有的电动车干脆在机动车流中肆意穿插, 上演一幕幕的惊魂时刻。混乱的电动车秩序, 已经成为城市交通治理不容忽视的一环。

电动自行车“摩托化”程度越来越高,由于电动自行车不需上牌登记,很多电动自行车速度普遍超过规定的20 公里时速,一旦发生碰撞,产生的冲击力远大于自行车,极易失控发生交通事故。并且电动车驾驶员没有像汽车和摩托车驾驶员一样接受过正规、严格的培训,加之电动自行车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装置,极易造成车毁人亡。 要管好这么庞大的电动自行车群体,难度非常大,光靠交警一家的力量无法做到,必须依靠各级各有关部门,发动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才能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