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邵站讯(通讯员 彭桂新 陈海民)日前,新邵县出台了《新邵县村级安全生产监管员管理办法》,这是该县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近年来,为快速推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该县不断强化配套措施,接连出台了《新邵县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特别规定》、《新邵县村级安全生产监管员管理办法》、《新邵县乡镇安监站、村(居、社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试行)》,重新修订了《新邵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覆盖”,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全面实现常务副职和县直部门排名第一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得到有力执行,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印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宣传挂图发放到企业,确保“五落实五到位”到实处。
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力度。乡镇和部门、企业分别缴纳10000元和5000元的责任押金,每季度一次考核,年终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重奖重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加大安全生产指标在绩效文明考核中评估权重。
加强对基层安监员的管理。在乡镇重新单独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业务指导、工作考核、职称评聘、人员调配以县安监局管理为主,县财政按2万元/站安排开办经费,统一配备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在全县各村(社区)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落实了县、乡镇、村(社区)安监人员的岗位津贴。
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投入。县财政每年按辖区人口数每人3元标准一次性预算和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其中县安委会办公室办公经费每年安排20万元,从2015年起,县安监局连续3年罚没收入全额返还,用于安监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同时,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由县安委办对全县各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监人员和村(社区)安监员进行集中轮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