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5月27日讯 (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高喜朝)易某在湘潭县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上班。2014年5月7日下午5点左右,该公司一铲车司机在倒车时没有注意后方道路状况,不慎将正好从铲车后方经过的易某压死。
当晚8点,易某家属闻讯后陆续赶到公司,与公司主要负责人就善后事宜协商。当时,当地政府及司法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也在现场组织调解。
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度因争吵而中止。至晚上11点,双方仍未达成一致。这时,情绪激动的家属冲到公司老板面前,要把他拉到死者面前下跪,被民警及政府工作人员劝阻。
期间,协警罗某在现场摄像,被家属冯某撞倒在沙发上,强行抢走并当场砸毁摄像机。派出所所长杨某正在劝阻,家属谭某拿起电热壶准备泼沸水,当地村干部及协警赵某及时制止,为此赵某右手臂被烫伤。
冯某、谭某的过激行为导致现场失控,民警现场调查工作无法开展。案发后,两人赔偿了派出所财物损失、向有关干警及协警赔礼道歉。
26日,这两名家属被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