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零陵一部门超标准公务接待
红网永州站
 
05-27 09:46

中共永州市纪委 永州市监察局

关于零陵区区委区政府接待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2015年5月26 日)

近期,根据湖南省委巡视第七组的安排,永州市纪委、零陵区纪委对零陵区区委区政府接待科在公务接待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超标准接待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2013年至2014年,零陵区区委区政府接待科在公务接待中存在超标准公务接待,使用公款购买、赠送高档烟酒、土特产;违反财经纪律,大量虚开发票报账,掩盖违规送礼、挥霍浪费等开支情况,以及财务报账发票缺乏原始凭证和附件资料等问题。零陵区委原常委、区委办原主任廖兴盛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零陵区委办副主任兼接待科科长罗盼生,接待科副科长兼报账员邓政对此负直接责任。4月22日,永州市纪委研究决定,对廖兴盛立案调查;责成零陵区委、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深刻检查。5月21日,零陵区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罗盼生、邓政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一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典型案件,暴露出我市一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作风建设规定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执行作风建设规定的自觉性不强,尤其是在公务接待方面,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领会不深刻,把超标准接待、上高档烟酒、赠送土特产等问题看成是正常的工作需要和必要的人情往来,错误地认为上级不会管、同级不会查。二是贯彻落实打折扣。一些地方和部门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作风建设规范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其中不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但真正严格落实到位的很少,特别是在公务接待方面,自身执行制度流于形式,部门监督检查疲软乏力,导致公务接待中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审核把关不严格。一些地方会计报账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单位内部财务人员对报账把关不严,审核不细,存在“卖人情”现象,以至一些开支发票凭证不齐全、不规范或明显超出接待标准等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项目得以审核报账。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把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问题视为小节,对公务接待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惩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往往采取一些无关痛痒的处理措施,或者内部消化处理。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一要深化认识,厉行勤俭节约。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对今年以来市纪委印发的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典型案件通报进行一次集中学习,采取以案说纪的方式,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纠正错误观点,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作风建设非小事”的思想意识,真正将作风建设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边查边改,抓好制度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对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要全方位开展专项督查,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抓严抓牢抓实公务接待、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等“四风”问题整改。要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审计,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对不规范的票据一律不得报账。三要强化追责,保持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抓常抓细抓长作风建设,对“四风”问题“零容忍”,坚决做到违纪必究、追责必严,不留情面,不徇私情。要继续开展深化纠正“四风”督查整治,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主动查找“四风”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