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啦!)
红网娄底站5月26日讯(记者 李响炮 通讯员 袁愈雄)去年以来,娄底市严格实施阳光招生政策,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相对就近入学和划定招生区域进行招生,禁止违规择校入学,禁止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这一举措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理解支持,社会反响很好,确保了教育公平。
近期,有关媒体、有关政府部门陆续接到一些群众来信来电反映:没满6周岁的孩子不能接受义务教育,这是哪里的规定?让没满6周岁的孩子提前读书,有什么危害性?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群众提出的这些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记者:每年到秋季入学的时段,很多家长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入学年龄问题,请问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如何确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七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小学”。《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明确规定:“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娄底市的规定是: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记者:一些家长提出:孩子的年龄与规定的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就差几天、十几天或一两个月,这种情况能否入学?
答:这个问题提得很好,也是一些家长有疑惑、甚至有不理解的地方。我市从去年开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小学入学年龄的政策,主要是有如下考虑:一是我市如果不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小学入学年龄的政策,那么,就违背了中央的精神,违背了国家教育部的文件规定。同时,由于让年龄只差几天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与让年龄差几个月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在性质上都是“违背政策让不到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所以就会违背“在法律政策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造成社会不公,也会造成相互攀比。二是未满6周岁的幼儿入学,既不符合教育规律也不符合儿童身心成长规律,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不利。三是城区教育资源紧张,放宽小学入学年龄,势必挤占现有的教育资源,使本来比较紧张的教育资源更加紧张,导致大班额越来越大,何况,那么多学生挤在一起上学,既不安全,也不健康,教育质量也难以保证。在此,真诚地希望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记者:如果一个小孩准备2015年上小学,但他出生于2009年9月1日,能否上学呢?
答:根据政策,2015年的小学一年级只招收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因为如果2015年让2009年9月1日出生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那么,就会出现如下结果:一是违反政策规定。二是无论将截止日期规定到哪一天,总会有差一天、两天等类似情况出现。三是差一天与差几个月才达到政策规定的入学年龄,在性质上都是属于“没有达到政策规定的入学年龄”。按“在法律和政策上人人平等”的原则,如果让年龄差1天的儿童入学,那么,年龄差几天、差几个月的儿童家长会出现攀比现象。
记者:有的学校提前招收了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这又怎么解释?
答:首先要认识到,这是学校严重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在中心城区,师资充足,生源不缺,班额较大,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私立学校,都不应当出现这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的现象。当然,在农村,由于师资薄弱,生源紧张,加上留守儿童增多,很多爷爷奶奶管不着,只好把不足入学年龄的孩子提前送去学校。对于这些没有年满六周岁就已入学的孩子,可以继续接受教育,因为过错主要在学校,孩子是无辜的;如果要问责,只能对学校责任人员进行问责。今年和今后如果再出现学校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将对其严格实施追责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