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起 拿身份证可在市新华书店借两本书
株洲晚报
 
05-26 10:25

株洲晚报5月26日讯5月最后一周是第27届图书馆服务宣传周。为促进全民阅读,市图书馆将推出6项活动。

值得关注的是,6项活动中,市图书馆的品牌活动“你读书·我买单”升级了。5月29日起,市民携带身份证到市新华书店每次借书两本,规定时间内还到市图书馆的借阅系统,市图书馆就将买下这两本书作为藏书。

另外,市图书馆也推出了微信公众号“株洲市图书馆”,将为市民提供借还书信息查询、在线阅读等服务。

“你读书·我买单”

本月29日起,该活动将常态化

市图书馆馆长黄小平介绍,此前的“你读书·我买单”活动,一般在当年的读书月开展,持续时间为一周或一月。但是,从这个月29日开始,该活动就将常态化。

这项活动由市图书馆与市新华书店联合主办。由于图书馆已开通使用身份证借还书的服务,市民无需交纳保证金,将身份证在市图书馆注册后,即可持身份证在市新华书店借书,市图书馆会为借走的书籍买单。

但黄小平提醒,一次只能借2本书,且不包括纯外文书、工具书、卡片书、教辅教材,以及市图书馆藏有10本的书籍。“我们会向市新华书店提供馆藏有10本的书籍名单,上了这个名单的书籍,建议市民来市图书馆借阅。”

还书延期,每超过一天收取一毛钱

同时,市民从市新华书店借走的书,必须按规定归还到图书馆的借还系统。借书后30天内,市民须将书籍归还到市图书馆或分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智能书屋。30天内未读完,可续借半月,如再延期,每超过一天收取0.1元的延误费。延误费10元封顶,如达到30元,市图书馆将自动停止该身份证的借还功能,直到持证市民到市图书馆或图书馆自动缴费机上缴纳延误费后,方能重新开通。

黄小平强调,将“你读书·我买单”常态化,旨在增加市民自主选择与阅读的空间,真正把采购新书的权利交给读者。但是,对恶意损坏图书馆设施设备和资源,长期不归还书籍的行为,将被纳入个人诚信系统。

市图书馆官微

有了它,可在线阅读、续借、咨询

市图书馆的第二个“大动作”是,在试运行一段时间后,市图书馆的微信公众号“株洲市图书馆”,将于5月30日正式开通。据黄小平介绍,微信图书馆结合了馆内现有业务及丰富的数字资源,能为读者提供个人借还信息查询、馆藏资源搜索、电子书阅读,以及咨询服务、消息群发等多项服务。

读者只需关注微信公众号“株洲市图书馆”,即可通过微信查询个人在借图书信息,并进行续借。另外,市图书馆官方微信上有10万种经典畅销电子书和3万集有声图书,可供读者在线阅读和收听。

为向市民普及使用方法,5月31日上午9点-11点,市图书馆将在一楼大厅举办“微图”体验活动。届时,将在大厅设立宣传服务台,市图书馆工作人员将现场为读者解答对于市图书馆官方微信号的疑问,以及讲授具体的操作方法。另外,从当日上午9点开始计时,前100名到馆读者,在现场关注“株洲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后,将获得一份精美礼品。

对于转发市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信息,并将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截屏图片发至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的前30名读者,可于5月31日上午9点-11点到市图书馆领取精美图书。获赠名单将于5月29日下午,公布在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