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洪江市站讯(通讯员 蒋慧敏)日前,洪江市医改方案经怀化市物价局批准后施行,这标志着洪江市公立医院综合医药价格改革全面完成。
根据省发改委的部署安排,洪江市属全省第三批75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医药价格改革县市之一。洪江市医药价格改革从今年3月启动,确定市人民医院和市第一中医院两家市级公立医院为医改对象,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结合洪江市实际,经过对医院经济运行状况调查、各方征求意见、与毗邻县平衡比较、政府领导科学决策等程序后确定了洪江市医改方案,于今年5月经怀化市物价局批准后施行。
实行医改后,医院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以2013年药品合理差价为基数,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因药品“零差率”销售而产生的差价收入,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CT检查费10%,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其余20%差价采取医院内部消化和地方财政补贴的方式解决,既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的不合理现状,又总体上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体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惠民利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