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5月23日讯 为了赚取生活费,男子黄强(文中为化名)购买工具和材料,帮人制作假身份证。5月20日,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被告人黄强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收缴随案移送的制假工具。
42岁的男子黄强从企业下岗后,便想出了一个赚钱的“法子”,通过制作假证赚钱。于是,黄强在电脑城购买了用于制作假证的打印机、电脑等工具,并买来制作假证的原材料,又租了一处民房作为“工作室”。
此外,黄强还鼓动70多岁的母亲帮忙,让其到摆摊卖证人处收集各类制作假证的信息,有需要的就拿回来给黄强制作,证件做好后,再让母亲交给摆摊卖证的人,并收取费用。
2014年8月,公安机关通过跟踪侦察,对黄强的制假窝点进行搜查,搜缴出大量制假工具、证件半成品、国家机关印章及六张身份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强伪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庭审中,黄某能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改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贺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