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父母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法官调解续亲情
红网辰溪站
 
05-22 14:01

红网辰溪站5月22日讯(通讯员 刘文娇 陈洁)5月22日,记者从辰溪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县城郊乡的陈老夫妇因不满养子陈某不孝父母,伤心之下起诉养子解除收养关系。在县人民法院田湾法庭庭长邬方平的耐心调解下,养子当庭向养父母认错,亲情得以重续。

陈老夫妇在婚后曾生有三女,但在养儿防老的思想影响下,1988年3月,陈老夫妇收养了一个40天大的男婴,取名陈某,老两口对他视如己出,疼爱有加。但被告陈某一直没有体会养父母的辛劳,成人后不仅没有对养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反对两位老人提出诸多要求,且常因生活琐事与老人争吵,老人忍无可忍起诉要求与陈某解除收养关系。案件承办法官邬方平主动了解案件情况,对被告陈某及其妻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耐心讲法、讲情、讲理,使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陈某当庭表示今后会改正不良习性,与妻子共同照顾好、赡养好两位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