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的士司机打伤醉酒乘客 被拘还要赔钱
湘潭晚报
 
05-22 09:40

湘潭晚报5月22日报道 晚上搭载醉酒乘客回家,不料在支付的士费时,司机和乘客发生争执,还导致乘客受伤。5月21日,在岳塘区法院的调解下,出租车司机主动赔偿了损失。

黎军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为了多赚些钱,他经常在岳塘区KTV集中的地方揽客。

去年12月30日晚上,在建设南路一家KTV门口,喝醉酒的张跃坐上了黎军的出租车。当黎军驾驶出租车行至湘钢新一村时,张跃突然提出下车。虽然还没有到张跃要去的地方,黎军见对方执意下车,将车子在路边停稳后,要求对方支付的士费。

不料,黎军的要求却被对方拒绝了,张跃还借酒劲指着黎军谩骂。心有怒气的黎军被张跃戳到了右眼,他立即挥手挡开,又踢了对方两脚。醉酒的张跃没有站稳,倒在地上磕伤了头。

事情发生后,司机黎军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天。而张跃也因头颅外伤、多处软组织挫伤在医院住院5天,花费医疗费用2795元。

出院后,张跃要求黎军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0000余元,但黎军认为自己已接受行政拘留,不应再赔偿张跃。无奈之下,张跃起诉至岳塘区法院。

岳塘区法院经过审理后,明确告知黎军,因设立责任的依据、产生等均不同,必须分别承担责任。因为,黎军致伤张跃,侵害了张跃的健康权,应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张跃的经济损失。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黎军主动赔偿张跃各项损失费3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 马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