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南县站讯 “只要患者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就可以申报大病保险。”这是5月20日,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月份有限公司南县支公司联合开展南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宣传活动,正在宣传201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宣传中公布,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年度累计负担的例规医疗费用达到上一年度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今年为1.3万元),可凭医疗保险手册、身份证、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总清单申报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以上至10万元(含)以内报销比例为50%,10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以内报销比例为60%,15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以内报销比例为70%。个人纳入报销范围的合规医疗费当年度内最高额度为20万元。2015年1月1日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正式启动前出院,已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基本医疗费用的,将在本年度内集中进行大病保险追补。
据悉,申请大病保险补偿可以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服务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