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晚报5月21日报道 从租赁公司租来小车,谎称自己是“富二代”,再以高息还款为诱饵骗钱。这种“老套路”,居然让湘潭县的楚某骗得50万元。5月20日,湘潭县检察院透露,楚某已将赃款挥霍殆尽,目前他已被批准逮捕。
“我们的车找不回了。”从2014年8月开始,湘潭市区和湘潭县易俗河多家汽车租赁公司报案,称他们的租赁汽车一去不复返。而租车人是一名叫做楚某的年轻人,“打扮时髦,不像是骗车的人。”
报警的租车公司不敢相信楚某是骗子,可追踪车载GPS发现,这些车已经被抵押给私人,“小楚说这是他家的车,手头急用钱就拿车抵押。”
过程其实很明朗,楚某在租车公司租走汽车后,通过非法办证点,伪造汽车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以及所谓“车主”的身份证。楚某专挑“熟人”下手,自称家境殷实,父母管得严,所以手头缺钱花。他先后将8台小车抵押给他人,还承诺今后将以高额利息回报。
令人玩味的是,借出钱的“熟人”对楚某的家庭情况并不了解,多是在歌厅娱乐场所通过朋友结识的。到去年11月,楚某再也无法自圆其说了,干脆玩起人间蒸发。
据警方统计,他抵押8台车共骗得50万元左右。今年4月8日,楚某被湘潭县警方抓获。落网时,他的账户里仅剩下两位数。(记者 赵明 通讯员 黄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