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桃江5月20日讯(通讯员 周再明 李希明)上网查阅贷款人的信息资料后,便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经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18日,法院分别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罗某某有期徒刑各2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
现年24岁的王某和现年30岁的罗某某均系湖南省双峰县农民。2014年6月,王某、罗某某窜至益阳市赫山区,通过在网上查阅贷款人黄某某(桃江县人)因急需贷款的相关信息资料,便分别冒充中安信业贷款公司的信贷科长、经理,采取拨打黄某某电话,谎称中安信业贷款公司是和邮政银行合作的单位,能够及时贷款给黄某某,并要求黄某某到邮政银行申请开一张银行卡,要求其在卡上存足1万元,以查其银行信用记录是否有不良记录为名,将此笔款转走,并谎称等几天后贷款批下来,这1万元会退还。几天之后,又电话联系到黄某某说公司可以放贷了,但要以检验偿还能力、贷款需要手续费、公证费、放贷保证金的名义,还需要40800元,要求受害人在邮政银行开的卡上汇款。汇款后,二被告人共将50800元转走之后就关掉手机,黄某某方知上当受骗。
同年8月,二被告人再次窜至益阳市赫山区,冒充中信银行工作人员,故伎重演骗取贷款人游某某18100元。两次采取电信诈骗手段,共骗得68900元。案发后,王某、罗某某均于2014年8月12日被桃江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且他们已全部退赃,并通过桃江县公安局发还被害人黄某某50800元、被害人游某某18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