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麻阳站讯 5月19日,记者从县财政局获悉,麻阳县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可在6月24日前申报家庭农场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年·亩。
根据《湖南省培育扶持万户家庭农场实施方案》,扶持范围包括:耕地流转费用补贴,田间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早稻集中育秧与机插秧补贴,统防统治及全程社会化服务补贴,施用石灰(调解土壤酸碱度)、种植绿肥补贴,晒场、烘干、仓储设备建设补贴。申报条件包括: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耕地面积100亩(含100亩)以上、200亩(含)以下;从事粮食生产,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生产经营稳定,土地流转期较长,新流转的土地合同期限不少于7年;由大户改造为家庭农场的,剩余流转期限不少于5年;集中连片的面积原则上不低于家庭农场耕地面积的70%。在生产经营和生产工具上,要求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实行标准化生产,同时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农业机械,或与农机合作社签订农机服务合同。
据初步统计,麻阳县现有的60余户家庭农场中,符合扶持条件的家庭农场估计在16户左右。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可填报项目申报书,经乡村两级核实公示后,向县农业局、财政局申报。申报时须提交县农业局的家庭农场认定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公示材料等。目前,2014年度12万元补贴已经全部到位,受益农场12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