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会现场
红网桑植站5月18日讯(通讯员刘隆夫)5月15日,桑植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和全体人民陪审员进行民诉法的司法解释与适用、新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与适用和立案登记制业务学习,共计110余名人员参与此次学习。
副院长向进就民诉法司法解释与适用分别从案件管辖、保全和先予执行两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卫军就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分别从受案范围扩大、行政机关不得干预立案、可口头起诉、法院应当登记立案、起诉期限延长到“六个月”、行政首长出庭制、可夸区域管辖、不执行可拘留行政机关直接责任人、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明确提出要解决行政争议等方面讲解;民二庭副庭长唐军就立案登记制度分别从立案登记的操作流程、各类诉讼的应对、分流等方面进行了讲解。三名资深法官通过前期认真的准备,结合该院的审判实际,用深刻简明的方式提醒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几项新实施的修正法律与以往的区别。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祥强调:优秀的法官是学术性人才和实践性人才的结合,法官不能每天忙于案件而忽视了学习。法院内部每个单位都要涌起学习的氛围,不能仅仅只在案件的绩效上争先创优,在学习业务知识方面也要有争先创优的氛围。今后要把“法官讲法”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坚持下去,要让一线法官上讲堂,以自身审判业务实践及案例谈法律适用与理解,更好地发挥了新老法官的传帮带作用,起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