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东安法院一办公室主任违规操办婚宴
三湘风纪网
 
05-19 09:13

三湘风纪网5月19日讯  日前,永州市纪委监察局对东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唐庆元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进行了查处,并专题进行通报。

2015年4月15日中午,东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唐庆元(正科级审判员)在东安县紫苑大酒店操办女儿结婚酒宴,预订酒席20桌,实际来客19桌。东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政,党组成员胡恒明,副院长唐柏纯等54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婚宴,并赠送了200—600元不等的红包礼金,共计13738元。经东安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唐庆元党内警告处分,对收受的13738元礼金予以收缴;责成东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鉴于该案发生时东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已调离,不追究该院院长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给予该院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新华诫勉谈话处理;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政对本单位干部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不但不制止,反而接受宴请并赠送礼金,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失职,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参加婚宴并赠送礼金的党组成员胡恒明、副院长唐柏纯,以及赠送礼金但没有如实向省委巡视第七组报告情况的胡先科、唐明书、唐宽英、藤继延诫勉谈话处理;对赠送礼金的曾龙、蒋向东、谭德佐、黎恢科、殷小亮、何莎、唐海东、王承善、邓东元、雷砖山、姚卫、唐国红、万竹婷、杨镕瑄、唐先禄、陈雅凌、张安羽、雷丽、张健、张红科、刘青、周建明、宋争文、蒋小波、李海华、魏凯扬、邓祥国、滕敏艳、唐丽、唐亚明、廖海鹰、邓青南、奉平琦、龙继东、李中月、张平平、欧阳钦、席光武、言婷、蒋文智、唐荣平、刘满喜、刘紫薇、陈琳、廉丽萍、胡宏宇、荣建新等47人进行批评教育。(永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