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邵站5月18日讯 (通讯员 刘小平) 5月18日,酿溪镇出台了《新邵县酿溪镇驻点干部管理办法》,明确驻点干部的工作责任、行为规范,建立了激励机制,将驻点干部的政治荣誉、经济待遇与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奖励优秀者,鞭策后进者,使他们既增强责任意识,又有章可循,确保驻点干部安深入实践、转变作风、提升能力。
《办法》明确了各村(社区)的驻点干部职责:主要安排负责上传下达、基层党建、群众工作站、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监督管理、“三创”、控违拆违、安全生产、防汛、社会保障等工作,让他们在一线和实践中增长才干。
同时,《办法》建立了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干部转变作风。该镇实行驻点工作制度、签到制度、工作纪实制度、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由镇作风办抽调专人,每星期通过电话问询、实地巡查等方式,对驻点干部驻点、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及时了解他们工作开展情况,抽查结果记入驻点干部日常考核,确保驻点干部转作风、“真驻点”。
该镇对驻点干部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由片里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计分,年终考核实行村级考核、片里考核与镇党委政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由片线结合进行,镇作风办汇总考核情况,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考核结果与年度待遇挂钩,以确保驻点干部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