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来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
红网炎陵站
 
05-18 11:50

红网炎陵站5月18日讯(本站记者 邹密)5月1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柏生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来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文专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诗平参加。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沔渡镇恒达瓷厂和兆鑫硅铁厂,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状况和废气废水处理情况,并仔细检查了相关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检查组听取了炎陵县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情况汇报。近年来,炎陵县认真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加强大气环境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上,神农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炎帝陵风景名胜区等地区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炎陵县还连续三年未出现酸雨,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100%,33年未出现雾霾天气。

文专文指出,炎陵县是老祖宗安寝之地,具有生态环境优美、民风淳朴等特点,炎陵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本着对炎陵山水、祖宗、子孙负责的态度,坚持落实相关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环保措施,使炎陵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文专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炎陵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国家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定不移地坚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保护好炎陵的青山绿水,同时,将坚持落实好检查组所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抓好抓实。

在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后,刘柏生对炎陵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炎陵县委、县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执法严格,环境良好,环境治理效果显著。对今后的环保工作,他要求,一定要处理好防和治的关系,做到防要早、治要严,防要快、治要稳,防要守、治要狠。要处理好关闭污染源和调整产业结构的关系,要处理好"保牌子"和"争位子"的关系,不断提高群众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环保氛围,努力构建青山绿水、适宜人居的良好生态环境。

县领导范洪奇、姚成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