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力度,提高财政监督水平,解决基层财政监督力量不足、专业监管水平不强、检查科技软件缺乏等问题,望城区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的引进会计中介机构优质从业人员参与财政监督检查,为财政监督提供“力量”保障。
会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选择遵从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费随事转,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拔。
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由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室和各业务科室牵头,负责指导和培训会计中介机构检查人员,检查过程中充分利用会计中介机构检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检查软件信息技术力量,确保检查结果的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