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新生入学
居住在雨花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可在规定时间内到租住地周边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收计划的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并递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学校按照积分由高到低排序自主招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1)小孩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和学前教育证明;(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3)父母、小孩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4)父(母)一年以上雨花区居住证;(5)父(母)一年以上雨花区内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6)父(母)一年以上雨花区从业证明(指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持有长沙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缴费证明(即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即时按约缴费的《长沙市社会保障个人账目单》),社保缴费单位应与劳动合同单位一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上述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从业证明以及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同一人的资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集中地区、辖区学校无法解决入学需求的,由雨花区教育局依据区属学校学位情况调控分流,确保本地户口适龄儿童入学后所有区属公办小学的富余学位全部用来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小学升初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雨花区就读小学,并取得学籍的,可在小学参加微机派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接受小学教育后需入读雨花区公办初中学校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征得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持“六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籍所在地户口簿、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父母一年以上雨花区从业证明(指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父母一年以上雨花区居住证、父母一年以上雨花区内房屋租赁合同)到指定地点(蔡锷中路顺星桥48号长沙广播电视大学)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由雨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微机派位。报名和统一办理时间为5月5日—8日。
三、小学、初中转学
转学手续一般在新学年开始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递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申请表》。
凡要求转入我区就读小学、初中(毕业年级除外)的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6月27日—29日带齐相关证件去租住地周边学校咨询登记,雨花区教育局将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③父母双方在雨花区从业的合法有效的证明(如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④居住证(要求一年以上);⑤房屋租赁合同(要求租住地社区签署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⑥学生原就读学校的学生手册。
注:高中招生与转学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