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一小区旁建网吧 业主集体反对
潇湘晨报
 
05-15 11:26

5月14日上午,星沙爵士湘小区物业公司门口,一大群业主围在门前“讨说法”。因小区旁一家网吧即将开业,他们担心孩子会受不住诱惑去上网,也担心网吧鱼龙混杂,给小区安全带来问题。

爵士湘小区位于星沙镇盼盼路,是一个封闭式的小区,居民出入只能通过大门。小区外围是两层供出租的商铺,内部则全是居民住宅楼。业主们投诉的网吧名叫“珍霓网络会所”,就建在外围商铺内,网吧大概有400多平方米,现在装修了将近一半。

“他们在后门挂了块牌子,我们才知道原来是间网吧。”居民李女士说。得知小区旁将建网吧后,不少业主们坐不住了。“小区里本来孩子就多,以后开了网吧,那还不天天往网吧跑。”业主彭阿姨说,自己的孩子才10多岁,平时在家就喜欢玩电脑,怕受不住诱惑会往网吧跑。家有3个孩子的周先生也担心,网吧开设后孩子会沉迷上网。

除了担心孩子的学习受到影响,业主们同样担忧小区的安全问题。因为网吧的后门直通小区内部,届时网吧正式营业后,将成为除大门外唯一一个连通小区内外的出口。“网吧里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到时候那些人直接进到小区内,住户的安全问题如何得到保障?”业主们对此忧心忡忡。

记者在小区周边转了一圈,发现小区确实只有一个大门,门口保安岗亭有人24小时值班。在小区里面,记者看到一张“网吧入口”的黄底红字的牌匾,就正对着小区居民楼。“要不是这块牌子,我们还不知道要建网吧呢”。

为此,业主们集结起来找到物业,希望能将网吧关停。“自从知道小区要开网吧,我每天睡觉前总会担心,一定要把窗户都关上。也不知道网吧是不是正规的,希望能关掉它。”不少业主激动地说。记者王诗颖实习生李锐敏

物业手续合法,无权干涉

当天网吧并未在装修,前后两扇门都上了锁,里面空无一人。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上老板杨军,他称网吧有正规合法的手续,只是现在还没开始营业。对于业主们的担忧,他并未给出正面回应,以开会为由匆匆挂掉了电话。

记者随后登录长沙市网吧协会网站,找到一份落款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的“长沙珍霓网吧有限公司公示”,显示其法定代表人正是杨军,营业地址为“长沙县泉塘街道爵士湘5栋101号”,公示机关是“长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针对业主们的担心,记者又找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该公司李经理解释,网吧是开发商租出去的,只要是合法经营,物业无权干涉。“但网吧擅自在后门挂牌,没有事先告知物业,这是不允许的。”

对于网吧后门直通小区内的问题,李经理表示,网吧后门其实是一个消防逃生通道,物业不能直接将其完全封住。现在他们考虑的解决方法是,要求网吧将后门做成一个玻璃门,物业在玻璃门外加上一把锁,保证上网的人员不会进入小区。同时为了保证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他们会要求网吧方准备一个安全锥,在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紧急情况时,可以从里面敲碎消防玻璃。

延伸网吧选址有什么规定

小区旁建网吧是否合规?我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但对商住两用的楼房,《条例》中并未明确不可以建网吧。

实际上近几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对网吧的管理逐渐开始松绑。而作为我国上网服务场所管理长效机制试点城市,长沙早在2013年年底就已放开单体网吧的审批,去年又根据四部委的文件对网吧新政进行了调整,将“上网服务场所不得在居民住宅楼(院)内设立”调整为“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

但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处罚,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规定,处罚程度均相当严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指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而长沙在2007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的通告》,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处罚更细化。“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一次接纳1人罚款5000 元,接纳2-3人罚款8000元,接纳3-5人罚款10000元,接纳5-8人罚款15000元,责令停业整顿15天;一年内三次接纳未成年人或一次接纳 8人以上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潇湘晨报 记者王诗颖实习生李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