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通报批评18名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行为
永州日报
 
05-15 10:32

永州日报5月15日报道  日前,宁远县作风办发布第22期通报,对18名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进行通报批评,扣罚工作津贴各400元,并责令所在单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今年来,该县集中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交管部门加大对公职人员酒驾的查处力度,凡查获公职人员涉嫌酒驾的,由交管部门逐一登记,跟踪督办,坚决杜绝“说情风”。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还将查处时间、地点、姓名、驾驶证号、车号、处罚结果等相关情况及时通报给酒驾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并抄告纪检监察机关。纪检部门对于酒后驾驶的公职人员一律公开曝光,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酒后驾驶公车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对单位领导也一并进行责任追究。(通讯员 单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