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5月14日讯(通讯员 谭安娜)近日,永兴县检察院被省文明办评为“湖南省文明单位”。 这是该院继获评“郴州市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文明窗口单位”后,在文明创建活动中获得的又一殊荣。
“湖南省文明单位”是综合性的荣誉称号,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永兴县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工作思路,抓住文化育检这个核心,努力提高检察官职业素养和文明素质,积极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工作发展齐头并进。据悉,该院已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该院反渎职侵权局更是连续六年考核获全省第一。2014年,在年终全市检察业务工作考评中,该院共有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民事行政检察室、检察管理机制建设等六个项目名列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