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起“全能神”邪教组织案一审宣判
常德晚报
 
05-14 16:20

常德晚报5月14日讯(记者鲁融冰通讯员吴林芳)14日上午,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了我省首起“全能神”邪教组织案。被告人唐莉、陈小明、段和平、何兴、祝世贺、高湘武6名邪教成员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4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仅有小学文化的无业人员唐莉等6名被告人,于2009年参加“全能神”组织,之后积极宣传“全能神”精神,发展成员,逐步成为组织的骨干人员。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唐莉分别化名“秋珍”、“李欢”,担任“全能神”常德市金厂教会带领和常北小区带领,负责常北小区邪教人员发展和邪教活动的组织、资金的发放、任务下达、传播音频制作、工作安排等,分别发展自己的儿子和丈夫成为“全能神”信徒。年龄最小的信徒高湘武才21岁,负责视频制作。他们将信徒分为7人一组,轮流在信徒家中聚会,以学习“教义”、“经文”为幌子,给新成员“洗脑”。

6名被告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