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法院:三级联调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红网凤凰站
 
05-14 11:25

红网凤凰站5月14日讯  (特约记者 吴佩志 通讯员 杨朝辉)近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巡回办案组来到腊尔山镇,联合镇司法所、村委调解组织,主持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在县、镇、村三方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被告方主动配合,最终达成一次性赔偿原告损失,并当场兑现。

该案源于2014年4月21日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原告龙某某乘坐被告吴某乙的两轮摩托车在赶集回家途中,因驾驶人吴某乙未尽安全注意,致使摩托车驶出公路,并翻下路坎,乘车人原告受伤。原告认为是乘坐被告的车辆出事的,应当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而原告则认为是被告自愿搭乘自己的车辆一起回家,且被告并未收取原告的任何费用,翻车倒地,自己也受了伤,车子也毁了,不应该再赔偿原告损失。因双方对赔偿问题争议较大,经村乡两级调解均无果。

为防止双方矛盾激化,县人民法院巡回办案工作组,在院领导带领下,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做工作,并启动“三级联调”机制,邀请镇政府、村委会派员参加,在腊尔山镇政府会议室,办案法官、镇政府领导、村负责人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对寓情于理,以案释法,进行说服教育,在大家的共同劝解下,原告、被告同意相互让步,达成赔偿协议,一起交通事故案得以化解。

今年以来,凤凰县人民法院继续加强巡回办案工作力度,并将巡回办案与“三级联调”的工作对接,3月至今,采用“三级联调”机制,成功调解民事纠纷16起,极大提高办案效率,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