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5月13日讯(记者 陈骏原野)车主去汽修厂洗车,将一块银白色手表放在后座扶手箱内,洗车工在洗车时起贪念,将手表盗走。5月11日,苏仙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洗车工盗窃车主财物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吴某某是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某汽修厂的员工。今年4月4日,刘某某将一辆奔驰轿车开到该汽修厂洗车。吴某某在洗车的过程中,发现该车后座中间扶手箱内有一块银白色手表,便用抹布裹住将其盗走。随后,吴某某继续工作。同日下午,吴某某将手表带回家中,并放在妻子的梳妆台内。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吴某某家中找到这块手表。经鉴定,被盗手表为原装进口瑞士名表,价值17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