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张家界站5月12日讯(通讯员 史廷新 郭建光)早在2年前,慈利县江垭镇莫某某等五人利用吴某某荒弃的林地,开荒种地,前段时间吴某某将林地转包给王某某并由其栽上杜仲苗,但遭莫某某等人拔掉。随后王某某找莫某某等人理论,莫某某等便又将杜仲苗重新栽上,并给予赔礼道歉,但此时王某某要求莫某某等人说拔苗是受他人指使所为。在莫某某拒绝后,王某某就恐吓她们:要搞死她们家年纪小的。事隔两天即5月8日,莫某某在家喝农药身亡。
事发后,江垭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多名镇领导亲自牵头,组织综治、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干部共同参与协调处置善后事宜。鉴于死者系服毒身亡,对方相关人员不构成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条件,协调小组工作人员只能从情理法角度,做好安抚谅解工作,同时考虑死者家中经济困难,镇政府表示将适当给予经济救助。这样经过5天时间疏道说服,死者最终入土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