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5月11日讯 为保障自己的债权,接受毒品作为质物进行质押,讨债不成,居然销售毒品弥补损失,最终触碰了法律的高压线。近日,这起由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贩卖、运输毒品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朱某分别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四年。
黄某、朱某是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的农民,二人是亲戚关系。黄某本来在广东省深圳市打工,但闲暇之余嗜好打牌赌博,有一名叫“阿东”(化名)的广东籍男子陆续欠其4万多赌债,经多次讨要未果。一次在讨债过程中,“阿东”提出将自己的两大包冰毒质押给黄某,待其有钱后再将毒品赎回。黄某心想毒品价值不菲,就答应将毒品留下。后来,黄某联系“阿东”时发现人去楼空,黄某遂将毒品从广东带回湖南老家,找其表弟朱某帮忙联系销路,朱某联系好销路后,黄某、朱某等人驾车从湖南省邵阳市将毒品带到张家界市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朱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且系共同犯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检察官提醒:毒品、枪支等违禁物品不得非法持有,不允许买卖、质押或非法转让。赌债非法,即使是正常债务的追偿也应通过合法途径,千万不能因收债心切而贸然接受违禁物品,否则将受到法律的追究。(通讯员 钟华 杜旺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