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山:旅途中“贪便宜” 贩卖毒品三人落网
红网君山站
 
05-12 12:14

红网君山站5月12日讯“被告人董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5月8日,君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由市中院指定管辖的贩卖毒品案,随着法槌落下,等待31岁的董某的将是漫长的铁窗生涯,早已泣不成声的她不停地说“我错了”,然而,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十几年前,只有初中文化的董某早早背井离乡,从黑龙家老家到广西桂林打工,因工作、感情的不顺,董某沾染上了毒品,并渐渐从吸食走上贩卖的道路。2014年10月,到桂林旅游的吉林通化人王某、白某得知当地的毒品价格较老家便宜,就有了“进点货”的想法。二人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董某,并先后两次从董某处购买了共计300克冰毒。这次由“贪便宜”促成的毒品交易,以王某二人于返程途中被公安民警查获而告终,董某也被“牵出萝卜带出泥”,落入法网。

据悉,此次公开庭审是君山区法院“626国际禁毒日”系列活动的前哨。该院邀请了岳阳市中院审管办及十余名人大代表进行了听庭评庭。在庭审点评中,人大代表均表示:对于涉毒案件的处理,公开是最好的方式,有利于扩大打击毒品犯罪的社会效果,起到警醒、威慑和广而告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