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企退养老金调整政策向“三类”人员倾斜
红网凤凰站
 
05-12 08:50

红网凤凰站5月12日讯(通讯员 龙韵 石亮友 黄亮力)“这次政策调整后,我每月加了200元养老金!”5月11日,凤凰县原棉织厂退休职工唐女士从银行取出补发的本年度1至4月的养老金时高兴地说。

按照“湘人社发[2015]35号”文件要求,凤凰县人社部门将党和政府“惠民生,暖民心”的温情送到参保退休人员手中。本次养老金调整全省统一部署,自今年1月起,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普通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适当倾斜是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一是对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80周岁者,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二是年满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三是对在艰苦边远地区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据统计,凤凰县本次调整待遇共惠及6399名社保退休人员,其中年满70周岁至80周岁共有1634人,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1373.60元调整为1598.04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者,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1321.62元调整为1560.50元;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共有6399人,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1439.34元调整为1640.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