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5月11日报道 近日,永州市下发了《永州市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足额安排社会保险费。按照“先保后征”的原则,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得到保障。《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有望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
《实施办法》针对的对象主要是指我市中心城区(零陵区、冷水滩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以上,且被政府统一征地导致人均耕地低于0.3亩的农民。被征地农民可用发给其本人的征地补偿费缴纳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补贴)主要来源于用地单位缴纳、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参保缴费补贴额=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12%×补贴。年限1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补贴5年;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每增加5岁(含不足5岁)增加补贴2年,截至参保对象正常享受养老金待遇年龄为止。(通讯员 蒋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