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首付比例降至20%
团结报
 
05-11 10:15

团结报5月11日讯  5月8日,记者从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湘西州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该中心负责人介绍,新政策将于本月15日起执行。

据了解,我州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精神,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新政策对首次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

新政策规定,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含以建房或大修名义申请),执行基准利率。申请人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最高贷款额度为购房总价的80%。 对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含以建房或大修名义申请),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申请人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最高贷款额度为购房总价的70%。 对第三次贷款申请适当放宽,其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同时,对第三次贷款申请条件进行了明确,即借款人住房因灾害(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房屋损毁等情况才能申请。同时,贷款申请的时间为灾害发生后6个月内。

在贷款次数的确定方面,新政策规定,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次数按照借款人家庭成员贷款次数累计计算,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本人、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家庭成员贷款次数以该中心业务系统记录为准。(记者 谭必文)

夫妻婚前各办一次公积金房贷 还可办二次房贷

近日,一名吉首市民网上咨询州公积金中心:夫妻婚前各办一次住房公积金房贷,还能申请住房公积金房贷么?得到的答复是还可办公积金第二次房贷。

对住房公积金而言,夫妻在结婚前各贷款一次,还能贷么?算两次还是算1次?这确属一种特殊情况。州公积金相关人员网上答复,这样的情况还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算第二次房贷。但前提是夫妻双方均需把首次贷款还清,即可申请第二次贷款。目前湘西公积金贷款按次数算,只受理两次贷款。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禁止第三次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当前规定,对第2次申请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5年内年利率3.5%,5年以上年利率4.0%)上浮10%;无论购房面积大小,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最高贷款额度为购房总价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