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芷江站讯 日前,芷江县财政局下发通知,就推进全县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作出安排,芷江县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正式启动。
芷江县此次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登记范围,是经县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占有、使用国有资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独立核算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登记程序是先由相关单位提出产权占有登记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转报申请,县财政局确认后,再核发产权登记证。此次登记核发的产权登记证,作为今后办理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相关资产管理的重要依据。全县产权登记工作将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