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鸟铳非法持有也犯罪
湖南日报
 
05-08 16:32

湖南日报5月7日报道 父亲、兄弟去世后留下的一把鸟铳,本想将其留下作为一个念想,不料却因非法持有让自己受到刑事制裁。4月底,经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周西明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该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案情回放】

现年55岁的周西明系醴陵市大障镇人。周西明的父亲去世时留有一把鸟铳,后该鸟铳被周西明的哥哥持有。10多年前,周西明的哥哥去世,周西明认为该鸟铳留着可以当个念想,于是决定将其留在家中。2015年3月11日,醴陵市公安局民警因办案需要到周西明家例行检查时,发现并当场查获周西明藏匿在家中的鸟铳。经鉴定,该鸟铳为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另查明,周西明一直未办理持枪证。

【检察官说法】

负责对此案提起公诉的检察官胡丽说,周西明系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周西明法持有的枪支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可以从轻处罚。

【温馨提示】

枪支、弹药是国家管制物品,私人非法持有均会受到法律制裁。因此,不论是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的还是祖传或意外拾到的枪支,均应依法上缴,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