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5月8日报道 7日,石峰区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住在协力大山地小区3栋一楼,5月1日晚,天下大暴雨,她家进了水。水淹了她家一间卧室和客厅,“我找了开发商和物业。开发商只愿意对渗水外墙进行修补,不愿意赔偿我家的损失。”
市民:暴雨夜,卧室积水深15厘米
从张女士拍摄的视频来看,当天晚上,外面下起大暴雨后,她家一间卧室的插座处开始往外冒水。不到半小时,卧室的积水已达15厘米深。积水从卧室漫延到客厅,把客厅的柜子也浸湿了。
7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尽管已经过去了几天,墙面的水印还是清晰可辨,卧室衣柜里也冒出很多霉点。张女士说,进了水的这间卧室的地板、柜子、房门和客厅柜子都被水泡坏了。卧室内的一台电脑、顶灯,凉台的顶灯都因为房子进水,引起电线线路故障而被损坏。张女士估计,她家的损失约五万元。
协力大山地小区是一个新小区,2013年年底交房,张女士正式入住才1年多。张女士说,这已经不是她家第一次渗水了,那间卧室渗了三次水,这次最严重。
开发商:不是墙体漏水,是排水管堵塞
因为房子还在5年质保期内,记者与张女士找到了该小区的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他已经到现场看了情况,他觉得张女士家发生渗水,不是墙体漏水所致,而是排水管堵了。“建房时,我们用的是11厘米口径的排水管,做了防水,符合房屋建设要求。”该负责人说,从现场情况来看,可能是排水管里积了垃圾,下暴雨时,水走不赢,渗到了张女士家。
物业:业主未交物业费,可以不为她服务
是不是因为物业工作失职导致张女士家进了水?记者又找到了小区所在的宏达物业协力大山地小区物管处。物管处姚主任介绍,张女士入住后,没有交过物业费,所以物业公司没有义务为其提供服务。
对此,张女士解释说,刚开始装修时,因为3楼水龙头没关,漏水下来,导致她家受损。当时,在市物业处协商时,小区物业同意赔偿她2000元,用来抵物业费,所以才没有交费。对于这个说法,姚主任并不认可。姚主任表示,那一次,张女士没有提供相关票据证明其实际受损金额,“我们没有给她减免物业费。”
质安处:渗水有三个原因
事情发生后,张女士找到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处。质安处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了情况。工作人员介绍,张女士家被淹是事实,根据现场的情况来看,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导致渗水:开发商防水设计有缺陷,有不完善的地方;物业公司清理不到位,排水管的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天气状况特殊,5月1日那天的雨太大。获知权威部门的认定结果后,开发商同意在1个月内对外墙的防水进行修复,但不愿赔偿张女士家的经济损失。
律师:渗水造成的损失,应由开发商、物业共同承担
张女士家因渗水造成的损失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律师认为,应该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共同承担。聂律师表示,张女士的房屋尚在开发商的质保期内,并且渗水有一部分原因是开发商防水设计存在缺陷,所以开发商要承担赔偿责任。小区聘请了物业公司,物业应对小区的设施进行维护,不能因为某一人不交物业费就停止物业服务,因此物业也要承担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