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5月8日讯 外包装标明氧化钾≥16%,实测结果为1.0%,远远低于其标明的含量和所执行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为不合格产品。近日,经销不合格化肥产品的经营户欧某被道县工商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00元、处罚款20300元的处罚决定。
当前正值春耕时节,化肥进入销售旺季。道县工商局全面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重点对复合肥、复混肥等肥料进行抽样检测,严厉打击了化肥偷减有效养分等违法行为。该局联合省化肥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对化肥产品进行“靶向式”抽检。截止到4月27日,共抽取了30个批次的化肥产品,其中不合格6个批次,涉案化肥44吨。该局依法对不合格化肥进行查封,并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3户涉案经营户分别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20000至30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责令停止销售,按照规定进行召回处理。(通讯员 周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