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5月8日报道 7日下午1时许,石峰区石塘组一民房突然起火,一名租户放在房内的12000元现金被烧毁。
石峰区消防中队官兵赶到现场时,看到民房3楼一间房内火势猛烈,并冒出浓烟,消防官兵马上出动水枪扑救,并在20分钟内将火扑灭。
租户邝先生介绍,他是早上出的门,房内有电视机和手机充电器。“电视机没有通电,但手机充电器没有拔下插头,我把充电器放在床上,应该是充电器引发的火灾。”邝先生说,他锁在柜子里的12000元现金被烧毁,电视机、床铺、衣柜等物品也被烧毁,石棉瓦房顶也被烧穿,损失不小。
据房东陈女士介绍,3楼房间内突然出现明火,几名热心租户赶来踢开房门,提着脸盆、水桶救火,但没有什么效果,她就拨打了119报警。
“邝先生在这里租住了几年,我估计是充电器导致的火灾。”陈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