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5月7日报道 为严肃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参与“两违”建设行为,5月7日,耒阳市纪委公布了4起党员干部参与“两违”建设案件。
一是耒阳市房产局灶市房管所原副所长李军(已免职)参与违规建房案。2006年,李军伙同他人在未办理手续情况下,以共同出资的方式擅自开发建设一栋7层商住楼,李军分得其中12套住房。
二是耒阳市灶市街街道办事处彭桥居委会11组党员李夏云违规建房案。2013年,李夏云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市灶市零洲路口开发建设一栋8层楼房。
三是耒阳市蔡子池街道办事处梅桥居委会4组组长刘军违规建房案。2011年8月,刘军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市金桥路“华天大酒店”对面开发建设一栋15层商住楼。
四是耒阳市蔡子池街道办事处金盆居委会4组党员曹运古违规建房案。2013年6月,曹运古与他人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拆旧改造建成一栋17层房屋。
耒阳市纪委表示,以上四人的行为已构成违纪,纪检监察机关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记者 赵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