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信息报5月8日报道 湘阴一骗子虚构工程,连续诈骗5个单位价值89.7万元的建筑设备。5月6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合同诈骗案作出了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家住湘阴县文星镇的被告人李某原系某信用社职工。2007年6月,李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9年12月被假释。假释期满后,李某仍不思悔改,打起了合同诈骗的歪主意。
自2013年元月份至2014年4月,李某虚构工程项目,分别对外签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先后从汨罗某建筑设备租赁经营部、湘阴某建筑器材租赁服务部等5家单位共计租赁架管83082米、扣件52400套、顶托100套。其中,除了其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归还了一小部分外,其余设备均被李某销赃,所得赃款除少部分用于支付租金、押金外,大部分用于其购买彩票及个人消费。经鉴定,被告人李某诈骗的建筑设备价值共计人民币122.9万元,除案发前退还部分外,未归还部分价值89.7万元。
法院说法: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工程项目,骗取被害人与其签订租赁合同,后又变卖租赁财产,将变卖所得据为己有的行为,该行为造成被害人巨大经济损失,构成了合同诈骗罪。且其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予以从重处罚。(记者 段佳 通讯员 蒋武 陈中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