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5月8日报道 “我的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样,档案是1964年10月,养老保险2014年10月就退休了。但我的身份证年龄是1964年12月,医保这边按在职人员一直计算缴费到了2014年12月。我被多缴了2个月的在职医保费用。”市本级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王大妈近日联系到记者表示,由于她的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一样,被多缴了2个月的在职医保费用。
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市医保处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岳阳医保系统是根据身份证号码中的出身年月、性别特征码,自动计算参保人应缴时段和费用,而不是根据档案年龄缴纳费用。工作人员建议即将退休的参保人,如果有身份证年龄和档案年龄不一致的情况,请务必赶在正常缴费期开始前修改,以免多缴费用。(记者 刘晓洁 通讯员 刘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