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站5月7日讯 (通讯员 侯显华 黄丹)近日,嘉禾县公安局石桥派出所对涉嫌在石桥圩场盗窃摩托车未遂的刘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5月1日,正是石桥镇村民赶圩的日子,早饭过后,圩场上已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上午10时许,田心乡黄甲村的刘某兵也来到了石桥圩赶圩,刘某除像许多村民一样来到石桥圩采购一些日用品外,更多的想法是伺机“捞”点好处。
通过几圈的巡回“踩点”,刘某发现了停放在石市村戏台边的两轮摩托车,看周边群众忙着采购物品而无人顾及,刘某用早已准备好的作案工具,采取剪线点火的方式,迅速发动摩托车准备驶离现场。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刘某的这一切,被在此看护摩托车的周先生看在了眼里,随着一声“抓强盗”,赶集的群众当场将他抓获,随后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