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安乡站5月7日讯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2014〕101号)文件施行后,安乡县人社局新农保管理中心着手准备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代发工作。经审核,全县共有3323人符合发放条件,县新农保中心对3323名发放对象进行了录入。至4月底,已为其中1331位到龄乡村教师发放了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生活困难补助73万元。
按照〔2014〕101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10月起对全省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补助对象为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登记在册进入民办教师队伍行列的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不含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已过世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被开除辞退者)。补助标准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下的每人每月补助30元;5年到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补助60元;8年到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补助90元;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补助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