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零陵站5月7日讯(通讯员 唐荣润 陈德建)4月初,永州零陵区黄田铺镇大河坝村朱木塘组秦某向该镇司法所反映,因温氏公司在新塘施工,工程旁边一山塘储水不足,造成秦某所育的秧苗干死,约9亩的稻田无水灌溉,秦某要求温氏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并解决农田灌溉的问题。
司法所接案后,意识到这是一起典型的涉春耕案件,如处理不及时,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械斗。于是所里集体协商后,成立了专题调处小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察看,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走访,第一时间掌握事件的详细情况。4月13日,该所组织温氏公司负责人及受损当事人进行调处。在协调过程中,温氏公司辩说山塘储水不足不是因为公司施工所造成的,不愿承担赔偿责任。调解人员根据走访和调查所掌握的情况了解到,虽然温氏公司施工没有直接导致山塘储水不足,但是却对山塘储水不足产生了间接影响,便耐心对温氏公司做工作,希望公司承担一定的责任。最终,温氏公司自愿赔偿秦某经济损失2000元整,并对受损山塘进行维修和加固,确保当地群众的春耕生产用水安全,一起涉春耕案件得到了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