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企业未年报将纳入异常名录
星沙时报
 
05-07 11:51

星沙时报5月7日讯  2014年1月1日,长沙县开始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其中改革的一项就是停止对企业进行年检,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6日,记者从长沙县工商局获悉,商改一年来,长沙县新增企业三千余户,但目前仍有7679家企业未进行年报,县工商局特此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体户,一旦逾期未报,将被纳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布,造成信用受损。

年报很重要,商户应知晓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据县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全县企业应报数为9255户,目前只有1576户进行了年报,年报率仅为18.33%,仍有7679家企业未进行年报。

那么本应是方便了商户的年报制度,为何年报率不高?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年检制度取消以后,企业对年报制度不了解,以为从工商审核改为企业自主申报,就不重视了;另一方面,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去年开始,涌现大批新设企业。这些新企业很多没有经历过年检,对于替代年检的年报制度更加不清楚,无法适从。

不按规定进行年报,发展将受限

年检改为年报后,年报是由企业自主申报,部分经营户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年报没必要。但如果企业不按规定进行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连续三年以上不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清单。

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其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将按照规定由工商部门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而且在年报公示信息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报怎么报?其实很简单

那么年报该如何报呢?县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其实很简单:首先,采用企业联络员登录报送方式的企业,只需到企业所在地的工商所进行联络员备案(或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录”后在网上进行备案并打印相关表格交属地工商所进行审核)。联络员备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表;③联络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数字认证的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联络员备案。

然后可以在网上进行操作,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进入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企业联络员登录,通过手机获取验证码,在线填录年度报告。填写时,首先选择年报年度,然后按提示逐项填写年报内容。填写完毕后可进行预览,确认无误后提交并公示。

现在距离6月30日还有一个多月,目前各个工商所窗口都加派了工作人员指导商户进行年报。工商提醒各位商户,切勿忙于经营而忘记年报,很可能给企业经营记录留下污点,应尽早完成年报,以免被列入异常名录。商户可扫描下面二维码,了解具体年报流程。(记者 赵鹏 通讯员 陈妹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