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常德日报
 
05-07 10:54

常德日报5月7日报道  日前,常德市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常德市还调整了住房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将“曾有2次住房贷款的不允许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规定调整为“当前5年内有过2次住房贷款的不允许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记者 姚懿容 通讯员 张道贤)